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有关要求,对2023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、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。如有异议,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。(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,请继续关注网站通知)
附件:
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公示.xlsx
公示监督电话:3902611
2023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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