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安徽省 2023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》要 求,现将我县 2023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: 一、认定范围及对象 宿松县 2023 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、小学 教师资格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、 中等职业
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。对象是未达 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、取得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
或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,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 的人员,包括: ( 一) 户籍在宿松县的人员; (二) 持有有效宿松县居住证的人员; (三) 就读于外省 (市、区) 普通高等学校、户籍在宿松 县的 2023 届全日制毕业生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 在读本科生; ( 四) 驻宿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; (五) 持有有效宿松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在宿松县学习、工作和居住,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
行证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参加中小 学教师考试的港澳台居民。 二、认定条件 ( 一) 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教育事业,履行《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师法》规定的义务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。 认定过程中,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 核查,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。
同时,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 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》 (高检发〔2020〕14
号),在认定教师资格前,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 息的,不予认定。 (二)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, 申请教师资格 应当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规定的相应学历。 持有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或《师范生教师职 业能力证书》的申请人, 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《安徽省中小 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
(皖教师〔2013〕9 号文件印发) 规定的相应学历。 (三)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,能适应教育教学 工作的需要。无传染性疾病,无精神病史,并经教师资格认定 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。 安徽省教育厅《关于修订<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 准及办法>的通知》 (教秘人〔2004〕56 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 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》 (皖教师〔2011〕1 号) 等
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(http://jyt.ah.gov.cn/)搜索查看。 ( 四)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《普通话水平 测试等级标准》二级乙等以上。其中, 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
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,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; 申 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,普通话水 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。 三、认定流程 ( 一) 网上申报 宿松县 2023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 统一安排为两段: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:4 月 10 日至 4 月 21 日 17 时,本次 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。其中,符合宿松县
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、全日制专升本在 读本科生,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。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:6 月 12 日至 6 月 21 日 17 时,本次 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。其中,符合宿松县
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 2023 届全日制毕业生,应统一在此 时段进行网上报名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 (https://www.jszg.edu.cn) 选择“网上办事”-“教师资格
认定”-“在线办理”进行账号注册、 网上报名。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、填写身 份信息、选择认定机构、填写认定信息、确认申报信息、阅读 注意事项、提交认定申请、
申报提醒等步骤,报名完成时,在 “申报提醒”界面会明确提示“报名成功” ,生成报名号。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,在“业务平台”页面,找到“教师资 格认定信息”模块,点击 “查询报名信息”,将会出现本次报
名信息。在“操作”选项下,可以查看、修改报名信息。报名 操 作 流 程 详 细 介 绍 , 可 以 在 “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”
(https://www.jszg.edu.cn) “咨询服务”栏目下载《教师资 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》查看。 网上报名环节, 申请人的学历证书、普通高等院校 2023 届全日制毕业生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《中小学教师资
格考试合格证明》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《普通话水平 测试等级证书》可在线核验。经系统比对成功、核验通过的,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(或打印件)
。 网上报名时, 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的,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 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,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。 (二) 体检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持贴好照片 (须与网上报名上传 的照片同版) 的《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》 (附件 1) 或《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
(幼儿园)》 (附件2) 到 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表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,单页打印不予受 理。参加 4 月份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对象,于 2023 年 5
月 8 日至 9 日到指定的三家医院 (宿松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、 宿松县中医院体检中心、安庆市人民医院) 其中的一家医院体 检;参加 6
月份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对象,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至 5 日到指定的三家医院 (宿松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、 宿松县中医院体检中心、安庆市人民医院)
其中的一家医院体 检。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,并加盖 体检医院公章。逾期或不在指定医院体检者,体检结果无效。 (三) 现场确认 参加 4 月份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对象,现场确认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9 日至 10 日;参加 6 月份网上申报教师资格
证的认定对象,现场确认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6 日,工作 时间为上午 9:00— 12:00;下午 1:00—5:00。 地点为:宿
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公共服务类窗 口 (县东 北新城政务服务大楼一楼) 。届时请申请人关注 2023 年宿松 县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
群内公布的现场确认名单(QQ 群号见 文后)。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,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 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 料: (1) 身份证 (在有效期内) 原件。 (2) 户 口簿原件,或有效期内实体 (电子) 居住证,或学 生证原件。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,提供户 口 簿原件;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,提供有 效期内实体 (电子) 居住证;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 2023 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
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,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原件。 ④驻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 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。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 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。 (3) 学历证书原件 (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,现场 确认时无需提供)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,现场 确认时需提供在“学信网”(https://www.chsi.com.cn/) 查验
打印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学历认证机构(省 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 口,联系电话 0551-62999735)
查验后出具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,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,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 ④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 2023 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 生在报名环节“同步学籍”。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
对的,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 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 (盖教务部门章,其余章无效)。
对符合申请条件的,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,在其取 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,颁发教师资格证书。 (4)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(网上报名时在线核 验通过的,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) (5) 参加国考人员,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 由 系统在线核验,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。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,《师范生教师 职业能力证书》 由系统在线核验,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。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 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 记表 (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)、教育
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,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 (部门) 印章。 (6) 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 《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》(附件 1)、《安徽省教师资 格申请人员体检表
(幼儿园)》(附件 2) (体检表采用 A4 纸双 面打印)。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, 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(体检当次有效)。 (7)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(与教师资格认定 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,背面写明姓名、身份证号及申请人的 认定顺序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)
。 申请人的认定顺序号在 2023 年宿松县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QQ 群内查看。 (8) 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,相当 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
件图片通过系统在线上传,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。 (9)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 明。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。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
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,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 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。 ( 四) 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,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 通知要求,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。认定结果、领证时间、领 证 地 点 见 宿 松 县 政 府 信 息
公 开 网 站 (http://www.susong.gov.cn/public/organIndex/2000003601.html ) 。 联系方式: 电话
0556-7818001。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流程图,详见附件 3。 四、其他事项 ( 一)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, 凭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,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。
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,认定流程不变。 (二)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,指截止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
范专业学生,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 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。 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
致的教师资格时,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。 (三)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《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》 (退役军人 部发〔2022〕46 号)
,退役军人在服役前 1 年内取得中小学教 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、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,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 2 年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
可联系认定机构,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 的相关事宜。 ( 四) 根据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 口径》第七条,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,
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,视为体检合格,但需由主检 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。 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
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 材料。 (五) 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   厅网站 (http://jyt.ah.gov.cn/) 、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 中心网页
(http://jszg.hfnu.edu.cn/) 查看, 申请人务必关 注并及时查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, 以免错过认定机 构的工作安排。
(六) 同一 申请人在同一 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 师资格。 (七) 申请过程中,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,弄虚作 假,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 (八) 为方便申请人对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的咨询,请 申请人加入 2023 年宿松县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QQ 群 1 (群号 653766800) 和
QQ 群 2 (群号 923320857) (只能选择其中一 个群) 。 附件: 附件 1.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 2.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(幼儿园) 附件 3.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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